生化系小額采購制度
系部小額采購制度
為進一步規我系小額物品采購行為,加強物品管理,節約經費開支,促進機關效能建設和廉政建設,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适用于采購單件或單次金額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貨物和服務,如工會物質、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和設備、實驗耗材等。
(一)采購品的控制
1、産品采購有系部統一管理
2、系部根據所需部門的需求提出相應的用料計劃,結合庫存情況,根據學院有關文件采購所需物品。
3、物品采購要建立明晰的客戶檔案和明細的供應台賬。每種物品要建有明細的采購合同,并統一入檔管理。對于化學試劑類,必須采購其具有生産許可證或生産批準證書,以及農藥登記證的廠家的産品。同時要求供方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和産品登記、批準或生産許可證。對于危險化學品的原料還應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和危險包裝證書複印件存檔保存。
4、物品供應必須保持2-3家供應商,做到貨比三家。根據質量優先,價格其次的原則做好采購工作。系部在報送用款計劃時,應付供方書面評價報告 。
5、所有物品進場必須經質檢科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系部要經常和技術科、質檢科、财務科結合,對每種物品的供應搞好供應評價。
6、系部嚴守本系部的制度,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二)供應商選擇評定和管理規定
1、 适用範圍
适用于給系部提供産品和服務的所有供應商。
2、 權責
2.1、由實驗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及采購人員組成供應評價小組對供應商的考核與評價
2.2、系主任負責供應商的批準。
3、工作内容
3.1供應商的聯絡與初步評價。
3.1.1由采購人員根據系部實際需求尋找适合的供應商,同時收集多方面的資料,如質量、服務、交貨期、價格等作為篩選依據。
3.1.2供應評價小組在對物品供應商進行初步評價時,需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産品登記證、生産許可證、體系認證書等。
3.2樣品需求及供應商送樣
3.2.1如系部有樣品需求,采購人員需對樣品提出詳細的技術質量要求,如品名、規格包裝方式等。按照要求與多個供應商索要,系部質檢科檢驗合格後再進行篩選。
3.3合格供應商名單
3.3.1在《供方評定記錄表》評價完成後,技術質檢科将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列入《合格供方名錄》,交系主任批準。
3.3.2原則上一種原料,需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合格供應商,以供采購時選擇。
3.3.3《合格供方名錄》在每次的供應商考核結果得出後修訂,删除不合格供應商,修訂後的《合格供方名錄》由系主任批準生效。
3.4供應商的考核
3.4.1考核對象:列入《合格供方名錄》内的所有供應商。
3.4.2考核方法:對供應商實行分級制度,分三級,A級為優秀供應商,B級為優良供應商,C級為不合格供應商。
3.4.3考核結果的處理
(1)考核結果在A級的供應商,優先采購。
(2)考核結果在B級的供應商,要求其對不足部分進行整改,并将整改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供應評價小組對其提交的糾正措施和結果進行确認。
(3)考核結果在C級的供應商,需從《合格供方名錄》中删除,并終止對其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