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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9年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通知

作者:編輯:林小喬來源: 發布時間:2018-04-26點擊次數:

各系部: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大學關于申報2019年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通知》相關要求,現将永利教師申報2019年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按省教育廳要求,本項目圍繞“雙一流”建設需要,選派學院重點學科、品牌專業等骨幹教師。

2、出國留學所需經費由省教育廳按每人2萬元人民币的标準給予資助,資助出國留學期限一般為6個月,經學校批準,留學期限最長可為12個月。

3、本項目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

2、在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紮實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3、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3年5月 20日以後出生),本科畢業後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曆,碩士畢業後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對博士畢業申請人無工作年限的要求。

4、申請人外語水平應達到《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外語合格條件》(附件3)規定的合格标準。對于單位重點推薦而外語水平未達标者,須參加湖北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外語培訓或外語水平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标準後方可派出。

5、本項目資助範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1)已申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合作項目的人員;

2) 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或教育廳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員;

(3)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留學資格,經批準放棄資格且時間在2年以内人員;或未經批準放棄留學資格,時間在5年以内的人員;

(4)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回國後工作尚不滿5年的人員;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員。

三、選拔辦法

1、申請人請于2018年428日(周六)下午5點前将由系部領導簽字并加蓋系部公章的個人申請書(請注明:個人基本信息、拟申報項目、訪學國别及高校、訪學時間段、聯系電話及常用郵箱)提交至知遠樓312辦公室進行登記,由人力資源部、外事處審查報名資格;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後,請按照《關于項目申報材料的說明》(附件4)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于2018年53日(周四)前提交至知言樓312辦公室。

2、省教育廳将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确定預錄人員名單,經網上公示後于2018年7月底下達錄取通知。

如有任何問題,請緻電人力資源部和外事處。

聯系人:陽瓊、餘學梅

 話:027-82307017、82307059

 

附件:

1.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外語合格條件     3.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外語合格條件.doc 

2.關于項目申報材料的說明    4.關于項目申報材料的說明.doc

3.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表    1.高校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表.docx

4.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    2. 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doc

 

 

 

 

 

                          人力資源部、外事處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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